【篮球美女】篮球宝贝那么辛苦,为何收入又那么少

篮球宝贝说的就是她们。在篮球赛场上,比赛间歇,上场进行一小段舞蹈表演。这当然是从NBA学来的——CBA的很多东西都是从NBA学来的,一切事情交由官员管理这个制度除外。


据说,NBA第一支真正属于球队的拉拉队,是湖人前老板1979年创立的。当时他想用好莱坞理念来打造湖人,其中就包括招募漂亮的姑娘组建忽然啦啦队。在那个年代,这种思路也很容易理解。那是什么年代呢?在那之前几年,英国学者约翰·伯格制作了一部BBC艺术评论节目,名字叫《观看之道》。虽然谈的是艺术,但他在其中也提到了艺术领域最普遍的男权视角:“男性观察女性,女性注意自己被别人观察。这不仅决定了大多数的男女关系,还决定了女性自己的内在关系,女性自身的观察者是男性,而被观察者为女性。因此,她把自己变作对象——而且是一个极特殊的视觉对象:景观。”


约翰伯格说的景观,原本是说那些油画创作中的女性形象。但放在篮球啦啦队这里,也是成立的。观看篮球比赛更多的还是男性,为了满足他们,组织方只有提供更多的更好的“景观”。这些“景观”,就是穿着暴露、年轻的姑娘。

今天看到新闻说,这些篮球宝贝们,很是辛苦——这说的是CBA——每场比赛需要进行十支左右舞蹈的表演。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虽然到不了十年功,却也需要大量辛苦训练,比如托举、空翻、腾越等高难度动作的训练。这些姑娘们大多是大学生,有时候参加完表演回到学校都凌晨一两点了。

就是这样,一场比赛的表演大概只能获得两三百元的酬劳。这点倒是和NBA的情况差不多。我看到一个数据说,拉拉队的工资按照小时计算,训练和彩排不算工作时间,比赛日一般按照五或者六个小时计算,每小时工资是25到30美元不等。也就是说,拉拉队女郎一场比赛的收入按通常标准的最高额计算,也就是180美元。


从来权利就和收益成正比。回看女性不断争取自己权利的过程,也是女性在财务上不断掌握主动权的过程。也就是说,女性权利越是受到保障的领域,女性的收入会约高。而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的领域,收入一定会很低。啦啦队就是如此。在那个由绝对男权控制的世界里,她们只能是供人欣赏的景观,是激发男性荷尔蒙和欲望的工具。在这样的世界里,她们不但无法掌握自己的工作,更无法掌握自己的收入。

我看到的那篇报道里,非常煽情地说:“虽然很辛酸,但还有很多姑娘们仍然在坚持着,她们也都热爱这项工作”。但是,她们真的会热爱这份似乎永远也不会给她们开出一份有尊严的报酬的工作吗?

我对此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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